前章
本规定对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实行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订本规定。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
第一章 人员管理制度
(一)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二)在学生会换届之前各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
(三)所有成员相互监督,拥有检举权,发现违纪者,可匿名举报,被举报者由主席团审查验证。学生会内部不可因特殊关系,耽误工作,作出有失公正的行为。任何影响工作、违反学生会制度者,酌情处理,情节严重者干部转为干事,干事退出学生会,在学生会所得素质分清零且永不录用,并在学生会内部进行批评公示。
(四)成员退会需按照流程,不得擅自离开,由于个人不可抗拒因素自行退会,干事交退会申请表交由各部门部长审批后方可退会,申请表转交主席团记录;干部退会申请表交由主席团审批后转交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退会。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一)学生会必须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二)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必须定期召开部长级以上会议,各部部长须汇报本部近期开展活动的情况。
(三)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每次会议均实行点名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前向部长或主席团请假。
(四)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五)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佩戴校徽团徽,并做好会议记录,一月一提交至主席团。
第三章 请假制度
(一)集体活动、值班请假所有成员交由主席团审批,例会请假干事应提前向部长申请,部门做好记录,主席团每月对部门请假人员进行检查。
(二)干事无故请假三次自动退出学生会,前期所得素质分清除。一学期内请假三次,应向主席团提交请假事由或默认自动退会。
(三)因有课请假以及生病请假应提交课表(补课通知)以及医院证明(看病医疗记录)。
第
四
章
值班
制度
(一)值班进入行政楼必须佩戴校徽团徽,穿着整洁,不得佩戴浮夸的手饰、耳饰。
(二)值班时,不可玩手机,戴耳机,见到老师学长学姐主动问好,老师召唤及时响应。
(三)发挥主人翁意识,主动整理办公室。
(四)值班工作原则不准请假,但允许换班。如遇特殊情况,可找学生会其他干事换班或替班,并在事后抽空补上一次值班。
(五)每次值班记得及时签到,不要错签漏签。
(六)任何值班工作的调整,务必及时联系副秘书长。
第四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门在学期初第一次部长级例会前,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上交主席团。
(二)各部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主席团存档。
(三)各部门组织开展活动必须在活动举办前两周上交活动计划表,内容应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还必须包括活动预期费用,由主席团进行评议,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上交工作总结,主席团存档。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地完成,不得拖延。
(六)主席团有一人负责做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第五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指导老师、校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上交学生会主席团备案。活动结束后应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交由主席团,由主席团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秘书处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做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报销申请表,填写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高效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七)学生会组织的任何活动的账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秘书长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六章 干部管理责任制度
(一)主席团负责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二)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部长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干部每学期都需有主要负责的活动,一学期一审核,如若一学期没有主要负责的活动,及干部转为干事。
(三)如有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会,必须提前一周上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撤职等处分。
(四)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在学期开始时向秘书处递交本学期的工作计划,每月部长向主席团提交月度活动汇总表(每月的25日提交),在学期末要对工作进行会议书面总结。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以上需使用表格模板见附页。
(四)本制度即公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
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恪守学生本分。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学术规范。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荒废学业。
第二条 牢记服务宗旨。把努力为同学服务作为主要目的,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认真倾听广大同学诉求,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实心实意帮助同学解决困难。不得把服务同学当作秀,装样子、走过场。
第三条 永葆理想情怀。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公私分明,甘于奉献。不得投机钻营、自我设计,借组织平台为个人“镀金”“铺路”,谋求“加分”“保研”等私利。
第四条 勤勉务实做事。把让广大同学满意作为工作目标,扎根同学、勤奋工作、求真务实,力戒模仿行政化工作方式。不得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作风漂浮、慵懒无为。
第五条 营造平等氛围。牢记自己的首要身份是学生,牢记学联学生会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彼此互相帮助、平等相待。不得以学生“官”自居,追求头衔、装腔作势,不得向同学指派与工作无关的任务,不得未经批准以学联学生会及工作人员名义开展其他业务。
第六条 摈弃庸俗习气。努力建设充满朝气、干净纯粹的组织文化,坚决抵制社会不良习气侵蚀。不得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得吃吃喝喝、贪图玩乐、讲求排场。